关于规范住宿生周末、节假日离校返家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电子系党总支 发布时间:2015-10-30 点击数: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宿生周末、节假日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规范电子与信息工程系(以下简称电子系)住宿生管理制度,依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修订)》的有关规定,针对电子系部分住宿生在校学习期间,经常利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返家的实际,特补充规范住宿生周末、节假日离校返家请假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住宿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每晚必须住校。
二、住宿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修订)》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三、在厦(或省内其它地区)住宿生如遇周末或节假日离校返家,须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事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报告手续(每周周末都离校返家的同学可一次性办理本学期的请假报告手续;离校返家时间超过2天的,还须报系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待回校后再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本制度自执行之日起,如出现住宿生利用周末或节假日时间离校返家而未办理请假报告手续的,系部将按《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修订)》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理。
四、寒暑假期间离校返家的,统一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只须填写离校登记表,无须再办理请假报告手续。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在全系各班级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教育,自2015年11月9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2015年10月30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