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非毕业班综合测评公示
发布部门:lgz 发布时间:2015-09-14 点击数:
根据厦城院学〔2013〕15号《关于印发<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各教学班学生对上一学年个人在德、智、体、创新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总结和测评,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得分表》并归入学生综合测评档案。
在学生处的统一部署下,工程总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个教学班级进行综合测评,现就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14日-9月16日,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925955358,正常上班时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已过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