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公示
发布部门:郑仁杰 发布时间:2021-09-08 点击数:
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资助中心[2021]09号》文件要求 ,我系符合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提交《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学生认定申请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申请资助信用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条件:1.为当年度秋季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评定学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达班级前百分之三十,3.评定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班级辅导员审核认定申请表信息,组织民主评议,根据学生的班级民主评议最终得分情况核实是否异常,对于不高于7分的学生,复核该生的实际情况,确实不困难的不予认定,驳回其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无异议的提交院系审核,组织辅导员互审等。现将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式。公示期:2021年9月8日-9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10日前向院系资助评定小组的成员联系,联系人:张敏姝,联系电话:0592-5909708,邮箱minshu@xmcu.cn,逾期视为无异议。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2021年9月8日
公示期满,公示信息已撤销